苏地2021-WG-47号地块位于高新区横塘街道文化北路东、现状道路北,属于零售、商务用地,出让面积20606.20平米。
容积率(1.2,1.3]
建筑密度[25%,60%]
绿化率[25%,40%]
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须设置计容面积不小于2.3万平米的商务,计容面积的80%可分割销售(最小分割单位600平米)。
须设置2000-2600平米的零售商业,可整体销售或转让。
地下空间限低-15米。
关于计容面积不小于2.3万平米的商务:竞得人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首期销售计容面积不超过70%。剩余部分须自持运营至少6年。6年后可继续销售10%的计容面积。剩余20%计容面积不得销售或转让。
关于2000-2600平米的零售商业:竞得人须整体自持运营至少6年。6年后可整体销售或转让。
竞得人须在本地库内打造一个科技数创产业园,引进和培育科技创新和数字创意相关领域的企业。
竞得人须在50日内,引进一家产业运营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亿元。该企业须建设运营VR展示馆、数字技术服务基地、数字创意工场和数字创意体验场景,且引入上下游及相关企业。
竞得人须在50日内,引进一家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服务于中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机构,且该机构须在高新区设立一支不低于3000万元的基金。
竞得人须在50日内,引进一家人工智能视觉创新技术领域的独角兽企业的全资子公司。且该全资子公司在开园运营1年内完成区域总部或功能机构的认定。
竞得人须在6年内,在该地块引入不少于15家科技创新和数字创意等领域的独立核算企业或法人公司。
竞得人未来销售对象企业须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及以上产业相关服务业;在高新区注册,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上一年度营销额不低于500万元;税收不低于100万元/千平米。
竞得人须在竣工验收之后6个月内开园运营,运营期不低于10年。
开园运营后,前三年在高新区的税收总额不低于0.7亿元,前六年在新区税收不低于1.86亿元。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来自: |
姓名:{{uid_info.nick_name}}
全部评论
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