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5日16时55分左右,位于吴中区太湖街道苏地2017-WG-8号地块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2万元。
事故发生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苏州市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办法(苏府办〔2015〕220号)、《关于印发吴中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吴政办﹝2016﹞142号)等相关规定,受区政府委托,成立了由区应急局、区监察委、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局、吴中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等组成的吴中区太湖街道苏地2017-WG-8号地块项目工地“1•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了处理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名称:苏州轨新置地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苏州苏旺路18号轨道交通4号线支线天鹅荡停车场
法定代表人:胡幼纲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PXCD23H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不含住宅);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企业管理服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20506201800105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编号:30506201904230101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百明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E1幢3F301、4F401室
法定代表人:张百明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42472197N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消防工程、城市照明工程(以上项目须取得资质后按资质证经营);销售建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安许证字〔2005〕050316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132016252
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项目经理:龚年保
单位名称: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苏州市阊胥路118号(华孚写字楼601室)
法定代表人:王晟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137741379N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监理、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及设备安装监理业务;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从事建设工程前期可行性分析、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技术经济咨询、管理咨询、工程项目咨询、工程安全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32001098
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总监理工程师:郁文捷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号:32001162
单位名称:苏州合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睿峰商务广场1幢326室
法定代表人:王标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MA1UU4PK3W
注册资本:6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起重吊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名称:江苏江都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住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校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蔡长怀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141219508M
注册资本:2172.02万元整
经营范围: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工业与民用建筑、园林绿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非标工业设备制作安装,防腐保温,建筑装璜,近代、现代建筑与装饰装璜,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苗木花卉销售、种植、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苏)JZ安许证字〔2005〕100008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232001747
资质类别及等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1、苏州轨新置地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苏州工业园区百明建设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起重机司机班组劳务分包协议,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记录,有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卡。
3、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有监理通知单,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使用报审表,有监理日志,有工地例会会议纪要。
4、苏州合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塔吊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安排非固定司机操作塔吊。
5、江苏江都古典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有塔式起重机设备租赁合同书,塔吊安装合同,塔吊拆卸合同,安装质量检测报告。
4号塔吊设备名称为塔式起重机QTZ63,塔吊于2019年7月16日经江苏天宙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合格。该塔吊的固定司机为姜海(张贴于塔吊上),其取得塔吊操作资格证。2020年1月5日,苏州合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排赵见胜临时代替姜海操作该塔吊,赵见胜取得塔吊操作资格证,非住建部门备案人员。
事故发生地点在吴中区太湖街道苏地2017-WG-8号地块项目工地4号塔吊基础上,塔吊基础处于负二层,在塔吊基础上有大量血迹。该塔吊总高40米,共安装了12个标准节,每节标准节高3米。塔吊司机上下塔吊通道为塔身内部的直爬梯,每一标准节处都设置了休息平台。第4标准节西侧挂了一块工作牌,工作牌上有“塔吊十不吊、塔吊工安全操作规程、安监使用登记证、塔吊操作人员(姜海、苟建梅)、合格证”等内容。
2020年1月5日6点,塔吊带班尤永亚安排马齐峰操作1号塔吊、范振明操作3号塔吊、赵见胜(男,25岁,甘肃甘谷人)操作4号塔吊、自己操作2号塔吊。6点半左右,赵见胜通过4号塔吊直爬梯爬上塔吊开始工作,苟建梅是塔吊信号工。正常工作到16点50分左右,苟建梅和赵见胜讲“这是最后一吊,吊好后就下班了”,说完后,苟建梅往北大门口走,走到大门口的时候,苟建梅抬头看到赵见胜向下攀爬塔吊直爬梯,赵见胜突然从塔吊上坠落(坠落高度25米左右)。苟建梅跑到4号塔吊那边呼喊,但是没有反应。苟建梅和其他工人一起到了负二层,看到赵见胜头着地趴在塔吊基础里。尤永亚接到苟建梅电话后赶到4号塔吊,和马齐峰把赵见胜从塔吊基础里抬出来。120到后,现场宣布赵见胜死亡。
1.伤亡人员情况
赵见胜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2万元
1.直接原因
下班时,赵见胜从4号塔吊直爬梯往下爬,不慎从塔吊直爬梯上坠落,头部着地,导致其死亡。
2.间接原因
苏州合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塔吊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安排非固定司机操作塔吊。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9年3月14日,建设单位苏州轨新置地有限公司向吴中区住建局安监站提交苏地2017-WG-8号地块工程安全监督申请,区住建局安监站经审核申请材料后,开具《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
2019年3月14日,区住建局安监站派员赴工地对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交底和现场踏勘。2019月3月14日至2020年1月5日,区住建局安监站对苏地2017-WG-8号地块项目累计开出整改通知书5份,累计检查出安全隐患26条,所有安全隐患都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成。
1、王标,苏州合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苏州市吴中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王标给予行政处罚。
2、苏州合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排非固定司机操作塔吊,对塔吊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建议苏州市吴中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苏州合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3、建议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苏地2017-WG-8号地块各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苏地2017-WG-8号地块项目部要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力度,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风险隐患点设置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要及时督促各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2、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的安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吴中区太湖街道苏地2017-WG-8号地块项目工地“1•5”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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