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园土挂(2021)03号项目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方中街西、淞北路北,属于住宅、商服、交通站用地,出让面积30110.78平米。
容积率[2.3,2.6]
建筑密度不大于40%
绿化率不小于20%
商业建筑限高不超过100米
住宅建筑限高不超过80米
地下空间限低-20米
食堂和商业部分的总计容面积应在6000-7000平米之间。
公寓式酒店的计容面积应在1.5万-1.7万平米之间。
围墙高度不超过1.8米,宜采用金属栏杆镂空形式。
该地块项目并入月亮湾文华社区。
竞得人须在地块上设置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的公交首末站,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主管部门。
竞得人须在地块上设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米的食堂,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指定单位。
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将计容面积不少于1万平米的住宅移交政府指定单位。
地块上所有房屋(除移交部门外),只能用于出租,不得分割销售或转让。
竞得人在出让年限内须整体持有物业并运营。
该地块上的租赁住房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房屋租金水平不得高于市场同类房源租金水平。
房屋对外出租的单次租期不得超过3年。
房屋租赁对象须在园区招商、科技、企服、人才等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就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员工;②本人及配偶(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区无自有住房;③在园区有申请上月社保缴费记录。
房屋须在规划建设委建立统一的管理及服务平台进行出租,接受监管,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群租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竞得人须在3年内在地块项目上的总投资不低于8.5亿元人民币。
竞得人须同意政府无偿使用剩余未开发的地下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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