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10月份购买的高新区科技城境逸时代花园16号楼的住宅,付完定金和首付后,准备正常办理银行商业贷款,但至今开发商一直表示住宅地块处于抵押状态,无法办理预告登记和放款。销售人员告知开发商解抵押的时候,新区不动产中心要求新区住建局出具证明材料,新区住建局不肯出具,卡在中间了。现诉求政府领导协调政府部门,让我和其他楼栋的业主一样正常放贷,公平对待!
网友,您好!为保障广大购房小业主的权益,如果房屋对应土地已经抵押,预售时应当明确告知购房人;如果房屋预售后办理预告登记,其所对应的土地必须解除抵押状态。因此,开发企业办理首次净地抵押时,需要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地块尚未办理预售许可的证明材料。你所反映的境逸时代花园16幢对应的土地目前被开发企业抵押,开发企业希望在变更土地抵押范围(解除包含16幢在内的部分楼幢对应的土地抵押),如上所述,开发企业应当提供继续抵押范围内土地未办理预售许可的证明材料。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承办单位:区资源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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