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苏地2021-WG-31号地块A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行审项建[2021]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华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50.1%,私有49.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1-WG-31号地块A区项目住宅EPC工程一标段(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1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西侧、纪元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住宅层数为26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150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 473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2021年 10 月 15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1年 11 月 15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3年 01 月 30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
1、设计内容及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钢结构)、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强电、弱电智能化专项、泛光照明专项、消防、标识标牌、室外工程(含综合管线、道路铺装、景观绿化、围墙等)、室内装饰、外装(含幕墙等)、绿色建筑(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相关要求)、海绵城市、BIM、装配构件(PC)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件;
2、标段范围内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设备、材料、基本设施、室外配套设施、标识标志等采购工作,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确保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移交、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2)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造价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造价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工程造价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施工图)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和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2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苏州市外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申请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其中联合体须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2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19)50号文第三条“落实招标人资格审查选择权”的规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大于7家时,招标人从中选择7家合格申请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等于7家时全部入围,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小于7家时,将降低类似业绩条件重新发布公告。本项目采用集体议事法对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定量加定性评审,具体评选方案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附件。
6.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6日9:00至2021年9月13日17:00;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17日9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7.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招标人: 苏州华湖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苏州咨悦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 地址:苏州相城区阳澄湖中路99号星云汇生活广场1幢10层
联系人:夏航 联系人:孙林、周家慧
电话:17755667295 电话:0512-66185285-8030
传真: 传真:0512-66185278
苏地2021-WG-31号地块项目规划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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